無菸檳政策


105.12.01制訂

一、政策緣起:

 

本院秉持以醫療服務回饋社會之宗旨,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下,不斷營造高品質的醫療服務,提供安全舒適 的就醫環境維護大眾健康。依循2009年「菸害防制法」及 2011年「廢清法」,全面禁止吸菸(含電子煙)、嚼檳,建構「無菸暨無檳」醫院職場,給員工、病人及社區民眾一個清新、安全與衛生的環境。

 

二、禁菸規範:

 

  1. 禁菸範圍:本院將依菸害防制新法第十五條規定,「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且不設立吸菸室;不可攜
    帶打火機、菸灰缸等進入公司禁菸場所」。
  2. 自 105年 12月01日起,禁止於本院建築物外圍花圃以內之區域吸菸、嚼檳。
  3. 凡出入口以內,含門診大廳、樓梯間、辦公室、診療場所、會議場所、病房、休息室、廁所、醫療設施、廚房、餐廳、公務用交通運輸工具及本院其他室內密閉空間均禁止吸菸、嚼檳。
  4. 禁止接受任何來自菸商的贊助或經費。
  5. 所有員工、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人、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皆適用本政策。

     

三、懲戒、申訴懲戒:

 

  1. 即日起進行取締,違反本院禁菸(含電子煙)、禁檳政策的員工,將依人事規章列考績評核懲處。吸菸員工戒菸成功者,該年度考績加3分獎勵。
  2. 即日起,由總務課組成院區勸戒菸、戒檳巡察小組(警察及勞安人員),每日一次巡查禁菸檳區域,凡違反本院禁菸禁檳政策之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人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等人,予以勸導並促請離開,及轉介戒菸門診,戒檳衛教,如不離開則填寫舉發單。
  3. 105年12月01日起,違規者,將通報衛生局依法處理。
  4. 若遇有民眾於禁菸範圍吸菸、嚼檳榔,可連絡總機(院內分機6200)通知保全人員做柔性勸離。

     

四、門診戒菸戒檳防制教育:

 

  1. 本院定期舉行電子菸、菸檳危害宣導、菸檳防制活動。
  2. 設有戒檳衛教、戒菸門診,提供急診、住院吸菸病人會診服務,由取得門診戒菸醫師診治。
  3. 個案管理師將提供新法規及菸檳、電子煙相關衛教單張、個別諮詢、戒菸個案收案管理及戒檳衛教。
  4. 透過網頁、相關刊物、標立示牌、海報等,讓民眾取得有關菸品風險、戒菸方法。

     

       

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 

   返回無菸檳醫院      返回政令宣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