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液檢查採檢說明


收集方法

  1. 請收集早晨起床第一、二口痰最佳,先不用牙膏刷牙。

  2. 咳痰前以煮過的開水漱口,不可使用礦泉水或瓶裝水。 

 注意事項

  1. 痰液不易咳出者,請勿隨便吐口水或鼻涕送檢,需真正的痰才能有正確的檢查結果,所以請真正咳出痰檢體再送檢,至少需要2cc;若無法一次吐足量,可先放冰箱再繼續累積。

  2. 痰液需送檢3次者,請每天送檢一次,共需送檢三天。請勿將三天痰液一次送檢,以免影響篩檢品質。

  3. 若無法立即送達請暫存放於冰箱冷藏室。

     

 送檢時間及地點

 送檢時間:

週一至週五:上午07:30至下午21:30

週        六上午07:3012:00。

 送檢地點

二樓檢驗科。

 

詢問電話

  (04)23388766 分機 62506251

 

採檢工具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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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出處來源:本院檢驗科22-W-OC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