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集方法
開始收集的第一泡尿不必留,待第二次的尿才留入收集袋內。
例如:要收集早上7:00到隔天早上7:00的尿,該如何做?
第一天早上7:00尿的不要(因為那是早上 7:00以前的尿液,不需收集),之後開始每一次尿的都要收集起來,收集到第二天早上7:00為止。
注意事項
可正常飲食、飲水與服藥,不受限制。
收集袋,請放置陰涼處或置於冰箱冷藏。
請將檢驗單及2支尿管一起交回二樓檢驗科。
送檢時間及地點
送檢時間:
•週一至週五:上午07:30至下午21:30。
•週 六:上午07:30至中午12:00。
送檢地點:
•二樓檢驗科。
詢問電話
(04)23388766 分機 6250、6251。
採檢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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