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申請


網路申請病歷

一、申請資格:

病患本人、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。

二、申請流程:

申請人下載填寫「病歷複印申請單」、「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(非病患本人取件使用)

→資料填妥後,mail至 copy30501@wlshosp.org.tw

→醫院人員主動電話或mail聯繫,確認申請內容→醫院人員通知取件

文件下載:  病歷複印申請單   


三、作業時間:

  1.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-15:30為收件受理時間,受理後將與您聯繫並確認身份及申請內容。
    若未與您聯繫請撥打04-23388766轉分機1723為您服務。
  2. 網路申辦天數為: 3-7 個工作天以電話通知取件;緊急申請者,請至現場辦理。

四、收費標準:

項目

費用

說明

病歷摘要

10張以內200元。第11張起,每張加收5元。

彩色影像報告複製費,每張200

本費用含掛號費、病歷調閱等相關成本。

收據副本

每份20元

曾開立過收據正本者,始可申請副本。

申請人資格請參照「第三點:診斷書、病歷摘要(影像)申請人須備證件」。


五、取件方式:

請依約定期限內(星期一至星期五  08:00-20:30、星期六  08:00-12:00),攜帶相關證件至一樓批價掛號櫃檯,確認身分證明文件及批價繳費後取件。

  • 親自取件(需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或有照片的相關證件)
  • 委託人取件(需攜帶委託書及病患本人、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供查驗、影印留存。)

六、注意事項:

  1. 申請影印病歷資料以病患本人申請為原則,需載明申請的範圍與項目。
  2. 非病患本人親自申請,需載明申請的範圍與項目及受委託人之基本資料。
  3. 經本院聯繫通知取件後,請於14天內取件, 基於病歷保密原則,逾時未取件者得銷毀,若仍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
  4. 線上申請病歷複製者,如逾時未取件,將三個月內不再接受其線上申請。
  5. 經審查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將不予受理:
  • 無具體病歷複製內容、未具姓名或住址者。
  • 經查證所留姓名、住址、連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、匿名、虛報或不實者。
  • 申請內容事項與本院業務無關者。